發布日期:2008/12/18  
度母夜的開示(二)—志工的定義與行誼
 
度母夜的開示(二)—志工的定義與行誼

日期:97年7月1日
地點:文殊院

  度母本是觀世音的事業化身,屬於蓮花部、阿彌陀佛的眷屬。藉此度母共修夜,說明志工的定義與行誼。

  許多人對志工的認知有偏差,導致誤會志工的本意,將責任、義務視為志工的行為,這是不對的。所謂「志工」,是指出於自由意志,非受到他人蠱惑、脅迫,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法律上的責任,而從事服務、社會福利等相關工作,這是志工的定義。

  一位已皈依的佛教徒,對於佛教、對於所皈依的道場,有責任、更有義務來服務,這是修行的本分工作之一。道場舉辦各種法會活動,皈依弟子本來即有責任成就法會,這也算是修行的一種方便,積聚功德資糧。

  有人在錯誤的認知之下,將法會工作視為擔任志工的付出,斤斤計較於服務多少時間,心裡期待一年之後的總計可達到被表揚的標準,這在動機上、行為上,皆犯了嚴重的偏差。我不得不藉此機會,向所有已皈依的弟子提出非常明確的說明—志工是出於自由意志,非基於個人義務或是法律責任,而從事社會福利、社會服務,不計酬勞的一種付出行為。

  尚未皈依者,並非沒有機會從事志工服務的行列,不然!蔣揚基金會關懷偏遠山區的弱勢學童、進行家庭訪視,以及舉辦各種社會福利工作的人才從哪裡來?這部分偏重於社會福利,與噶瑪寺的弘法事業比較沒有直接關聯,無論你是否為皈依弟子,只要你樂於參與,願意奉獻自己的時間、經驗、所學、專長,這才是志工的行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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