噶瑪寺執事會
壹、組織
二、執事會設執事七員,職稱為:掌堂、監院、維那、知客、副寺、寮元、書記。
三、執事由 開山上師或其指定之代理人任命之,任期兩年,得連任。
四、掌堂經 開山上師授權,對外得代表本寺。
五、各執事得設副執事一員,由執事推舉,呈 開山上師或其指定之代理人認可。
貳、職權
一、修訂本寺組織章程。
二、行使住眾審查同意權。
三、管理及維護本寺財產。
四、審查本寺年度收支預算、結算。
五、執行本寺之任務:
(一)致力弘揚藏傳佛教。
(二)積極栽培出家僧眾。
(三)奉獻自我無私利他。
(四)推動人文藝術教育。
(五)舉辦法會及相關活動。
(六)保管、維護寺方一切財產法物。
(七)尋找 開山上師之轉世並舉辦陞座。
(八)協助 開山上師增設海內外法輪中心道場。
六、制訂「噶瑪噶居寺內規」,並執行裁處,以維繫本寺常住之權利與義務。
參、職責
一、掌堂職責:
(一)協助拓展 開山上師及其轉世繼任者之之弘法利生事業並募化。
(二)推行本寺興革事項,並籌措維護、建設本寺所需之各項費用。
(三)推行執事會議之決議事項。
(四)負責組成委員會,尋找 開山上師之轉世靈童,並舉行陞座。
二、監院職責:協理本寺寺務、法務等。經 開山上師授權,對外得代表本寺。
三、維那職責:維持殿堂秩序,執行殿堂規則及「共住規約」。
四、知客職責:維持客堂秩序,職掌住眾掛單、出入及禮賓事項。
五、副寺職責:管理庫頭及財務、大寮、齋堂,負責處理並分配僧團之飲食、醫藥、法服僧物。
六、寮元職責:維持出坡秩序,職掌本寺硬體設備、庭院及內外用具之管理與維護,建築工地之監修等。
七、書記職責:執掌本寺文書檔案及文化出版事宜。
肆、任免
掌堂及餘諸執事若有以下情況,得經任何兩人以上執事提交執事會議,呈 開山上師或其指定之代理人認可,取消其執事資格:
(一)死亡或行方不明者。
(二)棄職自行離開本寺,或違反寺規被擯出者。
(三)連續兩次未參加執事會議或未履行住眾義務者。
(四)言論及行為不檢,對佛教及本寺聲譽造成嚴重傷害者。
(五)違背國家法令,受有罪判決確定者。
伍、執事名單
第九屆執事會 (113年3月~115年3月)
掌堂執事:張智欽
監院執事:王順正
維那執事:張伊喜
知客執事:陳雅惠
副寺執事:李克明
寮元執事:慧光師
書記執事:廖曼利
書記副執事:吳青燕
第八屆執事會 (111年3月~113年3月)
掌堂執事:張智欽
監院執事:李克明
維那執事:張伊喜
知客執事:洪榮江
知客副執事:黃啟榮
副寺執事:張立德
副寺副執事:歐文祥
寮元執事:蘇坤茂
副寮元執事:慧光師
書記執事:慧陀師
書記副執事:馬玉龍
第七屆執事會 (109年3月~111年3月)
掌堂執事:噶瑪慧光
監院執事:洪榮江
維那執事:彭興漢
副寺執事:歐掙輝
寮元執事:蘇坤茂
知客執事:薛偉豪
書記執事:慧陀師
書記副執事:蔡彤明
知客副執事:黃啟榮
第六屆執事會(補) (108年6月~109年3月)
住持執事:噶瑪慧光
監院執事:洪榮江
維那執事:黃旭霆
副寺執事:歐掙輝
寮元執事:蘇坤茂
知客執事:李如玉
書記執事:慧陀師
書記副執事:蔡彤明
知客副執事:黃玉梅
第六屆執事會 (107年3月~108年6月)
住持執事:噶瑪慧明
監院執事:梁宏明
維那執事:黃旭霆
副寺執事:盧凱嵐
寮元執事:葉如玉
知客執事:李如玉
書記執事:黃琪珍
第五屆執事會 (105年3月~107年6月)
住持執事:噶瑪慧明
監院執事:張淵棋
維那執事:梁宏明
副寺執事:謝煌枝
寮元執事:葉如玉
知客執事:洪茂森
書記執事:黃琪珍
副寺副執事:黃旭霆
第四屆執事會 (103年3月~105年3月)
住持執事:洛本天津仁波切
監院執事:耶謝尼瑪、張淵棋
副監院執事:蔡馬陵
維那執事:梁宏明
副寺執事:謝煌枝
副副寺執事:黃旭霆
寮元執事:魏永富、葉如玉
知客執事:黃旭霆、洪茂森
副知客執事:魏坤山
書記執事:慧陀師、黃琪珍
第三屆執事會 (98年3月~103年3月)
住持執事:洛本天津仁波切
監院執事:呂文進、張淵棋
維那執事:耶謝尼瑪
副寺執事:林玫香
副副寺執事:蔡志昌
寮元執事:梁宏明
知客執事:張景堯
副知客執事:魏坤山
書記執事:慧陀師
第二屆執事會 (97年3月~98年3月)
住持執事:洛本天津仁波切
監院執事:謝耀慶
維那執事:噶瑪達瓦拉莫
副寺執事:呂文進
寮元執事:陳大雄
知客執事:周玉治
副知客執事:林玫香
書記執事:慧陀師
副書記執事:王貞惠
第一屆執事會 (95年3月~97年3月)
住持執事:羅惠華
監院執事:翁朝棟
維那執事:廖曼利、噶瑪達瓦拉莫
副寺執事:呂文進
寮元執事:噶瑪慧日、楊森峻
知客執事:陳春菊、周玉治
書記執事:慧陀師、莊素芬
副書記執事:王貞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