菩提心

文/ 噶瑪滇真聽列惹薩

一、菩提心的定義
二、發菩提心七要
三、菩薩戒傳承
 (一)受菩薩戒條件
 (二)求受戒處
 (三)不退轉之道
四、七支供養
 (一)禮敬諸佛 (五)請轉法輪
 (二)廣修供養 (六)請佛住世
 (三)懺悔業障 (七)功德迴向
 (四)隨喜功德  
五、菩提心是「心」還是「心所」?
附錄:菩薩戒 戒文

 

 將佛法當成佛學來研究,是永遠也不能開悟的。因為學問與實地修行尚有很大距離,而且各學派往往歧見紛生,互不相容,難以獲得公認而普及。例如,基督教徒幾乎不可能接受佛教的思想;小乘行者無法接受大乘的空觀;偏執唯識學派則難以接受中觀的立論。因此我們必須了解,學問和辯證,都只是一種方便法門,而不是究竟開悟、解脫的法門。相對於此,唯有人性的美善,才是世界所共通,不分領域都願意接受;而開顯人性與實踐佛法正存在密切關係。

 為什麼要學習佛法?因為有痛苦、有輪迴,必須尋求超越解脫。而「聽聞」是信心建立的基礎;對佛法的一切信心都來自聽聞。聽聞之後,要用心思惟;思惟之後,則應選擇一種自己最應機的方法,身體力行。如此,才能夠稱為修行人。如果未曾聽聞正法,而依自己的想法盲修瞎練,是不如法的!目前佛法僧三寶都還具足,就必須依止出家眾、善知識學法;等到有一天,三寶不具足了,就是「獨覺」廣行的時代,而以大自然為師。

 

菩提心的定義         回目錄

 修行人有上、中、下三品。下品的修行只求來生福報,中品的是自了漢,上品的修行人志在上求佛果、下度眾生。為什麼上品行者不只求自己的解脫呢?因為他如是思惟,從過去到現在,所有眾生皆為我的父母,所以自然生起菩提心,願度化一切有情。

 何謂菩提?菩提就是「覺」,覺悟心性,進而超越三界輪迴。追求覺悟有三種途徑:小乘、獨覺、大乘。大乘菩提心,有別於眾生心、世俗心,也不同於小乘的發心。小乘雖然也求覺悟,但發心和果位都不究竟。因此,小乘並未具足菩提心。菩提心,就是大乘成佛的心、開悟成覺的心,與普賢大圓滿、大手印的心究竟是同義的。

 菩提心有三譬喻:一、如國王般的菩提心,二、如船長般的菩提心,三、如牧羊人的菩提心。譬如彌勒日巴所發的菩提心,就是國王般的:自己先證悟,爾后再渡人。船長般的菩提心,是願與眾生一道成佛。牧羊人菩提,是如牧羊者,永遠都在羊群之後,保護眾生,直至眾生皆成佛,自己最後再成佛。譬如文殊菩薩,雖早已成為七佛之師,仍不願成佛……

 菩提心可分為「願菩提心」和「行菩提心」。「願菩提心」就是決意成佛利益眾生的悲願;而「行菩提心」,就是體行成佛之道。如何圓滿「願菩提心」呢?受菩提心戒!「菩提心戒」就是所謂的「菩薩戒」。寂天菩薩說:「當你生起願菩提心的時候,就會渴望奔赴菩提迦耶(佛成道處)朝聖。」這是願菩提心生起時,一種很自然的覺受。

 

發菩提心七要         回目錄

 阿底峽尊者曾對發菩提心,提出七個要訣:知母、念恩、報恩、慈心、悲心、增上意樂、發菩提心。這七個要訣是為下品眾生而說的,畢竟下品最為普遍。

 所謂「知母」,就是要了解眾生皆是我們過去世的父母。其次,要「念恩」「報恩」:不僅今世父母對我們有恩,過去世的父母亦然,因此要感恩圖報。至於「慈心」和「悲心」,雖然「慈」「悲」為一體兩面,但仍有些許不同。譬如,為人父母親的,看到一群小朋友,覺得他們很可愛,自然有憐惜照顧之心,這是「慈」;一旦其中有小孩發生意外(好比失足落水),此時,眾多家長中第一個衝上前救護的,這就是「悲」;誰能具足這種悲心呢?就是他的父母。所以慈心較具普遍性,悲心則有其殊勝難得之處。而「增上意樂」,就是把修行當做一件快樂的事情,出於歡喜自願,不是被迫的;其實正因了解眾生如母的緣故,所以自然想要修行。

 至於「發菩提心」,上根器者,應該依止寂天菩薩《入菩薩行論》來修,先修「自他平等」菩提心,以及「自他交換」菩提心。修「自他平等」,就是修「眾生如母」。修「自他交換」,就是慈悲的自他平等體現。我們在調息的時候,通常是把光明吸進來,把污濁排出去;但修「自他交換」菩提心的時候,則是把眾生的業吸進來,而把光明、清淨的功德排出給眾生,藉以訓練自己增長菩提心。

 

菩薩戒傳承         回目錄

 菩薩戒(「菩提心戒」)有兩個傳承:一是彌勒菩薩的唯識傳承;另一是龍樹菩薩的中觀傳承。兩傳承對「菩薩戒之領受條件」、「求受處」、「不退轉菩提心之道」……各有獨特觀點,今分別說明如下。

 

(一)受菩薩戒條件         回目錄

唯識傳承

 唯識宗的阿底峽尊者主張:必須受過「七別解脫戒」,才能受菩薩戒。什麼是「七別解脫戒」?就是在家居士男、在家居士女、沙彌、沙彌尼、近事女、比丘、比丘尼的戒律,其中最殊勝的屬比丘、比丘尼。因此,比丘、比丘尼是受菩薩戒的上器。七別解脫戒中,在家居士男、居士女,守在家居士五戒;沙彌、沙彌尼十戒;近事女是受完沙彌尼戒之後,準備領受比丘尼戒之前的戒律,目的在觀察是否有孕在身。這五種戒律加上比丘、比丘尼戒,稱為「七別解脫戒」。

七別解脫戒是戒身,所以此戒依身;菩薩戒則依心。阿底峽尊者主張,「沒有具足比丘、比丘尼戒,至少要受七戒之一,才能受菩薩戒。以居士來講,必須先受在家居士五戒。」而是否皈依之後就具足在家居士五戒?非也!皈依只是正式成為佛教徒;如果要領受在家居士戒,必須另外乞戒。以上乃唯識派對受菩薩戒的資格認定。

中觀傳承

 至於中觀學派的受戒標準,龍樹菩薩說,「只要對佛有信心,就可以受菩薩戒。因為眾生本具佛性,豈能斷眾生慧命!」中觀傳承不管行者是否受過別解脫戒戒,只要你願意受菩薩戒,都可以受;唯識傳承堅持在接受菩薩戒之前,必須在七別解脫戒之中要得一戒。為師認為,眾生皆有菩提種,應該要給眾生一個方便,不必強求一定得受「別解脫戒」之後才能受菩薩戒。

 

(二)求受戒處         回目錄

唯識傳承

 如何能得菩薩戒?唯識學派認為菩薩戒可由三處得:一、向比丘祈求菩薩戒;二、未能值遇比丘時,向佛像、經典處祈求;三、如果未能值遇三寶,則觀想對面虛空本尊現前,然後向虛空之本尊祈求菩薩戒。阿底峽尊者這個傳承,特別重視第一次受菩薩戒;他認為第一次受菩薩戒,必須向戒行具足的菩薩處祈求,這是唯識學派的看法。

中觀傳承

 中觀學派認為,遍一切處皆可得戒,因為眾生本具菩提因(即菩提心);但如果沒有善知識教授,眾生又將如何識得菩提心?又如何受菩提心戒呢?所以,菩薩戒雖然遍一切處皆可得,但也要依師而傳。

 

(三)不退轉之道         回目錄

 受完菩提心戒之後,如何令菩提心不退轉?

唯識傳承主張:

1.「常憶菩提心」是唯一最能利益眾生的法門。佛曾舉過二百五十種例子,來說明菩提心對眾生的利益;諸佛亦以菩提心為唯一成佛利益眾生之方便。換言之,缺乏菩提心即無法成佛。

2.常自受菩提心戒,早中晚各行一次來提醒自己。(菩提心戒有其戒文)

3.得戒之後,要做到不捨有情。

4.勤積聚福德、智慧資糧,以六度為主。

 以上四種方法適用於今生,若不依此奉行,菩提心在今生很容易就退失了。舍利弗退失菩提心的故事,可引以為戒。某天,舍利弗渡船過河,碰到有人向他祈求,「你把左眼給我」。舍利弗說,「你要我的左眼做什麼?我身上的任何財物,你要我統統給你。」那人卻說,「我才不要你一毛錢,我只要你的眼睛。」舍利弗受過菩薩戒,為了滿眾生願,果真取下左眼給他。不料這人一接過來,便把眼睛丟在地上,說句「又臭又髒」,就把它踩爛了。舍利弗很生氣,「眼睛給你,你還嫌髒!」當下就退失菩提心,轉回小乘,所以舍利弗成就的是小乘阿羅漢果位。

 另外有四種方法應用於來世:

1.不可欺騙方丈、上師、功德主。前二者針對弟子,後者針對上師。

2.不可令他人行布施等善業起悔意。

3.不可毀謗大乘佛法;包括不可毀謗大乘佛法的行者。(所以不要批評和尚,若覺得他不好,離開,不要批評,因為你看到的只是表面而已。)

4.不可謊稱自己是上師,或者說自己具足成就、有神通等。

如果做到上述四點,來生你會很自然的憶起菩提心戒。平常,我們也要常思惟如何生起菩提心,所生菩提心是「依眾生因緣而生」,尚未自然生起,故平常的痛苦亦是依他而生。

中觀傳承主張

 中觀「令菩提心不退」的方法,在避免「十八墮」。「十八墮」的過失,不但會令今生退轉菩提心,來生菩提種也可能被毀,有如種子被火所燒,無法發芽。茲條列於下:

1.讚自毀他。

2.不施法財。(即不護持佛法)

3.不接受他人的悔謝(道歉),喜打他人。

4.毀謗正法,說似是而非的言論(就像青海無上師、盧勝彥之流)。

5.竊奪三寶財物(寺院的東西、錢財)。

6.毀損佛經。(故意把經典損壞、燒毀;萬一經典破損致無法閱讀,可覓清淨處,火供時一併燒掉)。

7.逼凌僧侶。

8.造無間業。殺父、母、阿羅漢、出佛身血、破和合僧,罪重不通懺悔。

9.執邪惡見(回教某些偏頗主張,就是執邪惡見)。

10.毀滅城邑,例如戰爭。下令屠城者、奉命殺人者,所造殺業甚重。所以佛教徒不可以當職業軍人、不可以殺人、不可以當警察、獄卒——此亦為阿底峽尊者所禁;寂天菩薩也迴向,希求來生不為警察、獄卒、軍人、律師。

11.向非大乘法器說甚深法門。很多人學了密法之後,逢人就「說法」,到處教人念咒;向非大乘法器說甚深法,會讓你的菩提心退轉。

12.勸退大乘。叫人不要信大乘,改信小乘。

13.勸人捨「別解脫戒」。(慫恿人捨「七別解脫戒」的一種,你的菩提心戒就毀了。)

14.毀謗小乘。妄稱小乘不是佛法,也有過咎。

15.妄說上人法。妄稱自己是上人,而宣說佛法。

16.私佔三寶財物。

17.制定惡法。(例如死刑)

18.永捨戒心(菩提心)。

 (弟子問:如果在寺院廚房拿東西,算不算竊奪三寶財物?師曰:要經過常住同意;如果同是常住,必須經過典座同意。過去叢林制度確實如此,包括住持,要拿東西亦得經典座同意,否則即使拿一把鹽巴也算竊奪。)

 佛法對初學者而言,似乎總有些衝突的地方;有些來自世俗與佛法的衝突,有些來自依止宗派的衝突。其實,對於不同眾生,我們不能以一法對治全部。所以相同的問題,也許不同的人來求教,為師會給予不同的答案。習氣、根器各異,所適合的法門自然有別。唯識、中觀從古至今一直見解分歧,我們不能說唯識不對;也不能說中觀不對,基本上,都是對的。

 

七支供養         回目錄

 受菩提心戒之前,應先行七支供養——頂禮、供養、懺悔、隨喜、請轉法輪、請佛住世、功德迴向。

(一)禮敬諸佛

 頂禮、問訊的時候,雙手合掌像捧如意寶一樣,虛掌而不是實掌,實掌乃對往生者致哀之用。至於拇指交叉,代表怠惰,也要避免。以正確的「合十」動作,先置於胸口表信心,之後置於頂,表示身業滅盡;置於口、喉嚨之間表示口業滅盡;置於心間,表示意業滅盡。然後行五體投地,雙膝、雙掌、額頭觸地。有人頂禮額頭不觸地,空頓首三次是不具足不圓滿的。當雙膝、雙掌、額頭五點觸地時,應觀想五毒:貪、瞋、癡、慢、妒滅盡。起立時則觀五智具足、五通圓滿。頂禮的時候,觀想右方有如父的眾生,左方有如母的眾生,上至虛空,下至地獄諸有情都隨著頂禮,而你就像維那領眾一樣。

 至於五毒,「疑」不能稱之為「毒」,因為懷疑有時能起積極作用。譬如發現有人處事極富爭議性,要釐清他做得對不對,就有待小心懷疑、慎思明辨了。所以「疑」不應列入五毒,因為有懷疑才會去探究、思惟個中道理究竟為何,而增長智慧。但嫉妒絕對是心靈毒藥——見不得人家好的卑劣心態,與隨喜功德等菩薩道精神嚴重相違。

 

(二)廣修供養         回目錄

 供養分為兩種:「實設供養」與「圓滿供養」。一切珍貴的東西都可以供養,應衡量個人經濟能力,誠心為之,以積聚福慧資糧。

 就大乘觀點而言,「實設供養」又分兩種:一是供養自己所擁有的東西,另一則是以觀想行供養。觀想供養(即意緣供養)又分為二:一是非私人所擁有,譬如虛空、山河、大地;一是非凡殊勝的寶物,譬如像傘蓋、犘尼寶珠之類。

 「圓滿供養」分為「有受」與「無受」。「有受」是有對象的,例如「慈悲」之德,可為供養,因慈悲需有對象;「無受」就是沒有對象的,比如「空性」之智,對空性的證悟,亦可供養。

 此外,獻曼達供養,可分為「外供」、「內供」以及「秘密供」。「三十七支供養」、以及「短供」(七支供養),都屬於「外供」。「內供」則轉化自身為殊勝供養,例如:皮膚是黃金大地、四肢即四大部洲……如是把身體觀想成曼達盤一樣。「秘密供養」即「明空無二」的供養。

 所謂「明空無二」,即佛性。《喜金剛密續》云:獻曼達就稱為「曼達拉」,「曼」即「心的精華」,「達拉」就是「取」的意思。「曼達拉」本意是「取佛心要」。所以獻曼達的究竟意義就是供養佛性。

 獻曼達最秘密的供養是明空不二,樂空不二。不二(無二)有三種,闡述於下:

1.明空不二:(外空、情器本空—依中觀得證)

 一切顯現於外、為我們耳目感官所及的情器世界,一般人都理所當然的視為實有,究竟外相是有還是無?答案是「一時有」。因緣條件際會之下,在相對的時空中,「一時之間」外相確實存在,然而因緣滅盡,它便隨之瓦解,始終沒有獨立自主的本質,故言其自性本來是空。

 一切外相本質是空,稱之為「明空」,又稱為「明空無二」,指的就是外空、情器本空。「不二」意指它是沒有分別的,所以說,明空無二,本無分別。若能了悟此理,表示已證得外空。

2.智空不二:(內空、心性本空—依中觀得證)

 我們的心或識,體性本空,稱為內空。之所以言「心性本空」,乃因沒有辦法找出心具有實質的相。故對內觀照,見心非心,是名證「智空不二」。

 「明空不二」與「智空不二」可經由「中觀」證得;「唯識」就無法證得「智空不二」,因為唯識學派還執有一個「識」在,如此便無法徹證空性。

 「明空不二」與「智空不二」還不是最究竟的;最究竟的是「樂空不二」,唯依「密續」才能證得。

3.樂空不二(依密續得證)

我們的心「本然寂靜、且具足大樂」,當「內在的大樂」與「外境的本空」合而為一時,就稱為「樂空不二」。

(以上三種無二,應善加思惟!建立了這些觀念,更深的道理才有辦法理解。)

 

(三)懺悔業障         回目錄

 懺悔應依四力,即四種對治方法:所依對治、厭患對治、返回對治、現行對治。

1.所依對治:觀想本尊,仰仗其加持力。

2.厭患對治:厭離一切惡業,深知惡有惡報,惡的痛苦遠勝於短暫的快樂,因而生起厭離心。

3.返回對治:修法時,自生壇城觀想之後,要觀想對生壇城;對生壇城放光到自生壇城,本尊放光清淨我及一切眾生。

4.現行對治:發願不貳過,不要屢懺屢犯,屢犯屢懺。

 

(四)隨喜功德         回目錄

 七支供養中,隨喜是最難的。看見別人心想事成、春風得意,而自己卻每遭挫折,心中是又嫉妒又羨慕——「為什麼幸運都歸別人、壞事全在自己頭上?到底我也做了不少善事呀!」如果你認為好心一定要有好報的話,這就不叫好心了,因為你有所求。凡事不離因果,福樂痛苦都是先前所種的因,因緣成熟自然顯現。況且佛教強調慈悲,慈是「與樂」(施與眾生喜樂)、悲是「拔苦」(解脫眾生苦難),因此看見眾生諸事圓滿,應以慈心隨喜才是。

 至於己身的困境,則當以磨鍊心志、長養智慧的心態來面對。很多人抱怨生病祈求菩薩,卻沒有感應,這樣為何還要相信佛教?很遺憾,這些人不了解因果,也不知學佛的究竟目的為何。如果學佛之後,就一帆風順,滿願無礙,那佛陀住世時,早就將學佛的弟子痛苦滅除才是,為什麼我們現在還有痛苦?但事實不然,佛告訴我們:「我無法把加持灌注在你們身上,也沒有辦法讓你成佛,我只能指出一條成佛的究竟大道,要靠你們自己的修持和努力,才能覺悟。」痛苦亦是覺悟之所依。如果沒有這些痛苦,如何覺悟?因此遇到痛苦的時候,應該感謝,而不是抱怨。(因為唯有苦受發生,而不執取時,過去的惡因才會消滅。)

 有一個小兒痲痺的女子終生坐在輪椅上,她信了基督教,有人問她為何不信仰佛教?她說,「佛教主張前世因,今生果。如何證明有前世?就算有,前世做惡的那個人,也不是現在的我,為什麼要我來承受惡業?」乍聽之下似乎有理,但她將現在所受的苦倒果為因。佛家講的因果,並不是「一時因」生「一時果」。況且目前結果就是如此,不相信因果,不但無法改變事實,而且會更加痛苦,相信之後,反而能產生平安作用。

 

(五)請轉法輪         回目錄

 法門必須祈求才能傳授,這是基於對法的尊重,因此佛轉法輪總有殊勝的因緣。反觀時下某些人為了名聞利養,主動勸說無知信眾前去受法,並藉此歛財,是非常不如法的。佛法不是商品,一百元領受來的灌頂,就算這個灌頂原本有多殊勝,在此情況下,你所得到的,也只是一百元的價值。

 

(六)請佛住世         回目錄

 為令法輪常轉,一定要請佛住世。《大智度論》中提到,阿難尊者為魔所惑,導致釋尊三次提醒阿難要請佛住世,阿難並未及時祈請,釋尊度化因緣已盡,終於入滅。要是阿難發心祈請,也許能利益更多眾生。

 雖然佛已入涅槃,我們今天請佛住世,就是祈請佛法能恆久流傳。

 

(七)功德迴向         回目錄

 為什麼要做功德迴向?《入行論》第六章提到,一瞋能毀千劫功德林。因此我們所做任何微善功德,都必須迴向,如此好比滴水入海一樣,海不枯,水永遠不滅。直至我們成佛,都要勤於積聚功德,令一切善業為眾生所得,依此完成布施無量的心願,便是迴向的主要意義。有人問,如此迴向後,若發怒,功德是否依然在?迴向即是不執有功德,迴向後如何有功德可毀?

 

菩提心是「心」還是「心所」?         回目錄

 心到底是什麼?簡單的說,心可分為「能知」與「所知」。「心的能知」,有時也稱為「心的本質」、「心的自性」,或「空性」。「心的所知」,就是「心所」,「心所」即「心的作用」,心的作用從認知而來。所以心有兩個部份:「心」與「心所」。一般講的心是指意識,意識即心與心所的無二。

  能知 /心 / 心的本質、心的自性、空性  
心{   }心與心所的無二:意識
  所知 /心所 / 心的作用、分別、取捨  

 進一步對「心」與「心所」下定義:

 心:自力能見自境的體性之能力。

 心所:自力能見各自對境一切物之特殊屬性的作用、所生的一切法(所生的一切認知)。

 心所在「有部」的說法,共四十六種;「經部」、「唯識」、「中觀」則認為「心所」有五十一種。例如,五根(眼耳鼻舌身)需要五識才能起作用,眼根必須透過眼識才能產生作用,眼識就是眼根的心所。若單指此心來講,本來面目即心。此心可用「明鏡」來譬喻,心只有反應的能力,而沒有分別的能力;分別的能力來自於心所。所以彌勒菩薩說:心只是看到對境而已,它並不加以取捨;加以取捨的不是心,而是心所。

 唯識學派認為菩提心是「心所」而不是「心」,因為心不加以執取,會加以執取的是心所。世親菩薩以及無著菩薩,尤其世親菩薩的《唯識三十頌》,都採此論點。

 中觀學派龍樹菩薩卻認為,菩提心是「心」而不是「心所」。因為我們的心本來就具足菩提種;菩提心能知一切情器,而心所所緣只是單一的對象,所以不能說菩提心是心所。例如,五識之中(眼識、耳識、鼻識、舌識、身識),眼識不及於耳識(眼睛不能用來聽聞);但菩提心能遍知一切,一旦經由菩提心而開悟,對於過去、現在、未來三世,一彈指間就能完全了悟。所以,菩提心是心而不是心所。如果界定菩提心為心所,那開悟時悟的是什麼?「五十一心所」都是單一所緣的,我們成佛時,是「心」成佛而不是「心所」。既然是「心」成佛,那麼菩提心就是「心」而不是「心所」了。

 中觀、唯識的基本差異是,中觀認為,心所滅,心亦亡;唯識認為,心所可以滅,但心是有的。研究唯識理論雖然無法究竟成佛,然而世親、無著菩薩卻都成佛了,所以這只是立論上的分歧。未見性者才會有此爭執,見性之後,根本不用爭了,因為一旦了解「心所」是什麼,就應了解「心」是什麼了。

 

附錄:菩薩戒 戒文         回目錄

敬禮 文殊師利童子

至心恭敬而禮供,一切如來與菩薩,所有十方三世中,諸菩薩眾所住戒,
廣大無量福德藏,以此勝妙之意樂,從彼具有勝智力,具戒上師而受之。
爾時一切佛菩薩,以彼受者所修善,恆時生起親善意,護念眷愍如愛子。

於自或於他有情,有樂有利正應作,苦而有利亦應作,樂而無利非應作。
謂若猛利煩惱生,即能毀壞一切戒,當知其罪有四種,佛密意說等他勝。
為貪利養恭敬故,便爾自讚而毀他,於彼有苦無怙者,慳吝財法不施與,
他來諫謝不忍受,內懷忿恨復捶打,背棄大乘菩薩藏,樂意宣示相似法。
犯戒復次應再受,中品纏者三人懺,一人前懺諸下品,如染非染自當思。

不以三門供三寶,心於大欲而隨轉,於諸耆德不恭敬,他來問語不答覆。
於他延請不受許,他施資具拒不受,於來求法不施與,捨彼破戒不饒益。
不等修學令他信,於利他中少事業,由具悲憫非為惡,味邪命法持不捨。
掉舉紛聒不寂靜,一向心不生厭離,於惡聲譽不護雪,於他煩惱亦不治。
於他罵等輒還報,於他忿疑不往謝,他來悔謝拒不受,懷忿惱心相續持。
貪求供事而御眾,懈怠懶等不遣除,貪說無義無利語,不求請住三摩地,
不捨五蓋靜慮障,見味靜慮為功德,輕謗聲聞諸法教,捨自法障修小乘。
未精佛教勤外論,勤修外道而愛樂,憎背毀謗菩薩藏,復自讚揚而毀他。
聞說正法不往聽,毀師所說不依義,於應助伴不往助,見他有病不供事,
於他有苦不為拔,不於放逸說正理,不於有恩作酬報,於他憂惱不開解。
於求財物不給施,不行利益徒眾事,不能恆隨他心轉,他有德譽不讚揚。
不利他緣作調服,不現神通作怖攝,具足悲心與慈心,及善心者悉無犯。

註:以上菩薩戒包含三大類:別解脫戒、攝善法戒、饒益有情戒。又,菩薩六度:布施、持戒、忍辱、精進、禪定、智慧。菩薩四攝法:布施、利他、愛語、同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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