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國87年8月1日,接受台南縣府委託,蔣揚附設「鹿野苑關懷之家」,承接未成年性交易個案安置至今,將近二十個年頭。89年,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,應臺灣高雄少年法院陳院長請託,開始安置輔導非行少年。此後,原先短期收容,成了長期安置。民國97年法院對未成年少年犯,採用仁慈轉向政策,以輔導替代管教。個案安置需求量大增,因此在97年興建劉陳鹿野苑關懷之家,101年落成啟用。
奈何,家庭少子化,加上社會型態急劇變遷,鹿野苑的志業無法維繫利生本懷。複雜的個案安置輔導,難度越來越高,直接影響社工及生輔員的人事波動。不斷徵才聘賢,卻始終無法覓得理念相同,真心奉獻者!反而看似「專業」的說詞,阻擋理念的落實,屢屢成為團隊上下默契與信任的障礙。
二十年的掌上呵護
我對苑生的愛,視如己出,希望彌補她們在原生家庭的缺憾與傷痕。優質的硬體居住學習環境,每每讓參訪者羨慕。在這裡衣食無虞,滿滿的溫暖與關懷,改變一生的關鍵,是離苑苑生懷念感激的避風港。他們異口同聲說道「沒有仁波切成立鹿野苑,就沒有今天的我!」就為了這句話,我硬撐下去,堅持二十年, 終年無休,每每輾轉難眠,想的還是如何幫助這群孩子。所投入的心血、財力、時間、人力,已經無法形容。
二十年前、二十年後,時代變了,個案也不同了。不但所收容的個案更難輔導,整個社會強調人權,無限擴張的結果,常與適度管教無法取得平衡點。對於苑生犯錯,應即時適切導正,以免偏差行為惡化。我們所評估有利孩子個人以及總體苑生的教育方式,在理念不同的人看來,卻被認為「違反人權」,讓我對未來蔣揚的利生走向,重新審慎評估。
對於安置輔導的個案,不時要防範自殘、劇烈起伏、情緒勒索、霸淩、逃學、抽煙、濫交同異性,並協助案主親子關係修復。個案價值觀扭曲、只想到自己、沒責任心、不守規範無視法律……十幾年來在家庭與社會染缸,所累積的惡習和脫序行為,怎麼可能在安置的幾個月、一兩年就能導正扭轉?雖然我們肯定其善根,想方設法循循善誘,始終秉持救一個算一個的發心,然而,力量畢竟有限。
如果我們投入這麼多人力時間財力成本,輔導成功的個案卻不成比例。人事一直不穩定,是否,我們轉換其他方式,更能讓有緣眾生獲益?當我們滿腔熱情,希望饒益眾生的時候,未必能直接發揮功效,還要看他願不願意接受?靜觀「因緣是否成熟」?無法勉強。
同僚不同心 苦撐千萬難
鹿野苑成立以來,苦於賢才難覓。除了寥寥幾位弟子之外,團隊同仁全是外聘,共識凝聚不易。因主管機關資格上的層層限制,對社工與生輔員畢業科系均有明文規定;非相關科系的本寺弟子即使有心,也無法投入正式編制。加上鹿野苑地處偏鄉,照顧人力每每短缺。
而對於隨時會有狀況的苑生,全天候二十四小時陪伴照顧,是必然的安全措施。蓄意自殺自殘、情緒劇烈起伏、彼此間肢體衝突……各種危險都曾發生過。我們出於愛的安全防護,日前卻遭到苑內同仁檢舉,超時工作沒加班費。看似勞資爭議,還是新世代年輕人奉獻心薄弱?我心痛萬分!無限感慨!
反觀蔣揚鹿野苑自成立以來,多少信眾功德主,省吃儉用捐款贊助;多少弟子出力襄助、愛護支持!眾人的無私付出,才有今日的鹿野苑規模。唯獨社工和生輔員,必須外聘徵才,這竟然成為我二十年心力交瘁的來源。同僚不同心,夫復何言!
鹿野苑屬於非營利慈善機構,社會經濟不景氣,我們籌措善款也相當不容易。每一分錢,以照顧苑生為前提,全用在最適切的地方。「非營利社會福利慈善機構」與「營利之勞動企業」,本質完全不同,前者利他無私奉獻、後者為己賺取利潤,為何人力聘僱支薪卻以勞基法做唯一標準?
沈潛待時 養深積厚
我想,該是鹿野苑暫停下來,好好自我檢討的時候了。元旦董事會議全體無異議一致通過,為順應大環境,先向政府提出停業一年申請書。看看我們還能做什麼?聽聽社會的聲音。最重要的是聽聽自己內在的聲音!做好準備再繼續。我們會順應主客觀因緣條件,選擇或調整方向和步調,但絕不會放棄利益眾生的誓願與承諾!一如我們長年照顧街友,曾因為供餐資源過多而暫歇;後來仍轉變型態,繼續為街友服務。無論如何,利生的本懷始終如一。
親愛的弟子、法友、以及支持鹿野苑的善心人士:行菩薩道是條不歸路,從古至今,無一不是遍體鱗傷!謝謝您與我同行。祈願冬日沈潛,蓄積更深厚的力量;等待春雪融冰時,我們的愛,可如萬川潤澤大地!
洛本天津 合十
2018.1.9